太原中院与淘宝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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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15日,太原中院与淘宝公司(阿里拍卖)签署切实解决“执行难”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索“互联网+司辅”本地化创新模式,开启在网络拍卖、信息查询、司法协助、仓储保管等方面的战略合作,旨在进一步提升司法拍卖工作,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改善财产变现成果,全面提升法院执行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

  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雄飞,执行局副局长邢如灏及阿里研究院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颖,阿里巴巴集团阿里拍卖东一区总监李瑛,阿里拍卖城市经理秦铮出席签约仪式。

此次合作,太原中院将充分发挥阿里拍卖在平台建设、系统支持、大数据开发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及资产互联网处置的高效赋能、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的特点,更加有效地推动多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服务人民群众对司法拍卖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真正“让法律与技术碰撞出火花,产生巨大的生产力”。

  于昌明表示,本次与淘宝公司签约合作,是太原中院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是破解“查人找物难”“变现难”等执行难题的重要一环。希望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托阿里拍卖平台辐射面广、公开透明、生态资源等优势,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新模式,不断提高拍卖成交率、溢价率,加快执行财产变现,保障胜诉权利人的诉求得到实现。同时希望双方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切实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借助于数据平台,破解执行领域难题,让人民群众充分地感受到新时代的“数字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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