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好评返现”活动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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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在网购时一定遇到过好评返现之类的问题,“带图80字以上好评返现5元”,类似返现广告在网购时并不少见。实际上,这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优惠政策,而是交易贿赂。

“双11”及各类电商促销活动过后,很多人在沉浸于拆箱喜悦的同时,也面临商家给出的选择:“亲,给我一个好评吧,可以领3元红包哦。”除了“好评返现”诱惑,不少用户还遭遇商家花式索要好评的现象。

日前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发展报告》就明确建议“禁止电子商务平台采取‘好评返现’及类似行为”。所谓“好评返现”就是消费者在完成网购交易后给予卖家好评,并将好评截图发给卖家,卖家随后向消费者返还少量现金或购物优惠券,这种行为广泛存在于电商平台及许多本地服务平台。

现象一好评有礼 返现2元山寨货好评率登顶

经常网购的消费者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购买商品后如果给网店好评,并截图给客服,网店将会给消费者返还优惠券或直接返还现金,下次继续购物时就会相应便宜。商家这种“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的优惠受到不少消费者欢迎,也让不少山寨产品趁机登上好评榜首位。

在淘宝一家销售名牌运动鞋的网店,可以看到耐克、阿迪达斯、新百伦等各种款式的名牌运动鞋,统一售价238元,而且商家地市显示为福建莆田。给予该店好评,配实物照片,评论超过10个字,并截图给客服,消费者就能获得2元现金返还。

于是,在其商品评价中看到99%以上的好评,属于同类产品商店好评率最高,而且不少还有实物图片。

曾在该网店购物的消费者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就是查看了累计评论很高才选择在这家店购物。不过,收到鞋以后,李先生发现,耐克鞋是假货,虽然附赠了购物小票、银行卡消费单等伪装成海淘的样子,但鞋子跟原版产品配色都不同,属于山寨产品。

不少消费者表示,商家的评价是购物的重要参考,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行为,人为地影响了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评价。

现象二:“好评”商品做短线生意网店经营两个月后失踪

消费者网购基本会从销量和好评率两方面选择网店,然而不少商家正是盯准了消费者这一习惯,只卖一两种产品,运用好评返现、好评有礼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给好评。当消费者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有问题,网店早已赚得盆满钵满,关门大吉。

消费者赵先生一个月前从淘宝一家“天添向尚”通讯器材店购买了一款iphone6的手机皮套。“当时,我是按照好评率排序从中选择了这家,虽然不是最高的但也排在前5。”赵先生表示。据他介绍,当初该店就卖两款产品,一个是iphone6的皮套,一个是硅胶套,一周销量都有五六百件。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赵先生购买了一款手机皮套。收到货后发现,外观与正品相差无几。重要的是,随产品附赠了一张纸质的“好评返现”礼券,并附有如何好评的详细说明,到货3天内给店家好评就能得到支付宝2元现金返还。贪图小便宜,赵先生给了该店好评,并成功获得了2元现金返还。

然而,用了不到一个月,赵先生的手机皮套就开始掉皮,几个卡口的塑料圈也脱胶掉落。当赵先生准备投诉该店家时却发现,购买的商品已下架,网店也已经关闭再也找不到了。

现象三:“好评有礼”从线上转至线下500张好评有礼券10元出售

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销售手段很多网店都曾使用过,对其商品销售也或多或少产生影响。不过,好评有礼如今已从线上转至线下,以前标注在网页上的好评有礼如今更多的是通过纸券形式,随商品一起寄给消费者。而纸质的好评有礼券也已成为了一种产业。

在淘宝搜到,“好评有礼”共有5318个结果,绝大部分都是出售好评有礼的纸质券,500张的价格从9.9元到14元不等。

除了用作赚好评的宣传页外,该券还兼具退换货登记表功能。不少准备退换货的消费者自然成了“好评有礼”的宣传对象。

不少消费者表示,商家这种好评有礼的赠券,让淘宝评价系统蒙上了一层阴影,原本就鱼龙混杂的网购更加真假难辨。

有网友表示,在不为人知地方,已经有其他形式悄然发展了。好评返现,不仅仅只有卡一种形式,甚至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产业。

目的就是把自己的商品销售量,点击量上去,权重提高。让商品在你搜索时出现在你视野的前排。

而后这个商品,名字会改变,价格会改变,乃至整个商品都会变成另外一种商品。有网友称,曾经买过一个女士皮带,坏了想再买一条点原来的订单发现已经变成卖阿胶的了。还有网友指出,如果你以为受到3元的返现卡是你赚了,那你就草率了。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其实只要了解一下某宝刷单(含好评)的价格就知道妖在哪了。刷单大军给店铺刷一单的收费是15元左右(经司法证实过的数据),而换成你给店铺好评,只需要付给你3元,所以千万别以为你赚了,你以为是你在买头绳,其实是人家在买好评啊。

对网购商品给予评价,本应是消费者的自主行为。消费者的真实评价也能为其他消费者提供参考。网络商家喜欢好评、反感恶评,这本来可以激励商家潜心关注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服务,以此获得消费者好评。

可是,不少网络商家却打起了网络商品评价的主意,如组织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活动,如果消费者给商品好评,则返现金或是送礼物。一些消费者贪图小便宜,虽然收到的商品是次品、山寨货,也给商品好评。一些商家面对消费者差评,甚至会威胁恫吓消费者。

如此一来,本可以规范商家行为的网购评价,就变得不再真实,被一些商家玩弄于股掌之中,严重影响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也架空了消费者的话语权,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好评返现”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电商健康发展,貌似“双赢”的行为实则会带来“双输”结果。

点评,现在无论是订酒店还是网购,大家都会根据评价来选择商家,但有时候实际情况和评价相去甚远。“好评返现”诱导消费者提供虚假评价,不仅会形成不正当竞争,也会对其他消费者造成误导。

差评骚扰涉嫌违法已是共识,但“好评返现、好评有礼”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你知道吗?

2015年8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投诉,正式向淘宝发出劝诫函,要求阿里巴巴加强监管,坚决全面纠正商家的这些不当行为,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

网购多年,相信在商家的“威逼利诱”之下给好评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但对“好评返现、好评有礼”涉嫌不正当竞争,消费者和商家却似乎都少了一点法律常识。直到广东省消委会站出来向淘宝发出劝诫函,消费者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竟然受到自己和商家的联手侵蚀。现在的问题是,违法事实已经明确,下一步该如何来纠正?

靠消费者吗?我确信如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经大大提高,但很多情况下,在利益的诱惑下(虽然仅仅是蝇头小利),有多少消费者会选择抵制诱惑维护法律?更大的问题是,“好评返现”涉嫌违法这一事实有多少消费者知晓呢?法律知识的普及在中国当下依然任重道远。

靠商家吗?首先“好评返现”涉及商家的信用评价,关系商家的利益,在淘宝流量越来越贵的当下,好评几乎关系着商家的生存,靠商家“断臂”无异于缘木求鱼。其次,抵制“好评返现”需要平台所有商家一起行动,集体行为必须要制度维护,在淘宝、天猫平台没有出相应制度的前提下,个体的行动作用有多大事实上也存疑。

商家自律当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平台的制度建设和监管。现在淘宝没有出台禁止“好评返现”的规定,但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且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所以,这个时候,平台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根据法律法规,完善平台制度,并且严格执行,才有可能净化这股不正之风。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坚决抵制好评有礼、好评返现这种不当的经营行为,不要因为贪图小小的利益而成为商家造假的工具。另一方面,省消委会向社会发出倡议,针对网购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严峻的情况,监管部门要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媒体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加强监督,大家联合起来同心协力打击网络商家的不当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但是商家“断臂”之痛也会传导给平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平台的自律上。如果淘宝对广东省消委会的劝诫置若罔闻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当地工商行政监管部门应该跟上了。无论是个人向淘宝提起公益诉讼,还是媒体对这种不正之风进行揭露报道,都只是一个外力,在力量上和淘宝平台不成正比,唯有监管部门依法纠正,才能让这股合力发挥最大的效率。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治理“好评返现”是网络诚信治理的一部分,平台主体责任要落实,但更要通过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提升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技术,并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信用监管。

根据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好评返现”活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此,从电商平台到监管部门要对自身管理与监管尽到职责,对“好评返现”依法治理。消费者也不要贪图小便宜,要对自己与他人负责,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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